近日,河南安陽兩名初中生在一小區撿到一個錢包,在保安和一名業主見證下,清點錢包內有現金3700元,然後如數交給110民警。然而,4天后失主領到錢包時,裡面僅剩1500元。日前,安陽市公安局已對涉事民警作出處罰:行政撤職、留黨察看一年。
   2014年12月25日晚,安陽市兩名初中生在博地苑小區門口撿到一個錢包,倆人將錢包交給正在執勤的保安。在兩名初中生、兩位保安和一位業主的見證下,清點發現錢包內有現金3700元,然後如數交給出警的110民警。
   據安陽電視臺報道,得知錢包被人撿到交給110民警後,失主去領錢包,接待的民警卻說不瞭解此事。後來失主托人於12月29日才把錢包領回,然後一查裡面的現金只剩下1500元。
   失主將此事發到微信朋友圈後,引起網友關註,安陽電視臺記者也開始調查此事。沒想到,12月30日,不翼而飛的2200元現金被退還失主。博地苑小區保安說:“當時失主說不要了,那個人(民警)說,你們收下吧,我求求你們收下吧。”
   然而,記者聯繫失主,希望瞭解具體經過和細節時,失主卻表示,事發後,他接到許多問詢此事的電話,壓力太大,不願接受採訪。
   此事經媒體曝光後,安陽市公安局紀委展開調查。經查,去年12月25日,北關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在收到群眾撿拾的錢包後,沒有履行交接登記手續,沒有及時將錢全部交還失主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安陽市公安局對王某作出處罰:鑒於組織調查前,王某能認識錯誤並主動退還失主財物,依照相關法規,決定對王某給予撤職、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;對北關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直接領導誡勉談話。
   據安陽電視臺、《大河報》  (原標題:初中生撿3700元交民警 失主僅領回15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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